绍兴二十年末,温如晦在泉州历经“宗室私舶案”后,官声大涨。为打破宗室蕃商垄断、整饬市舶司,他继而采取了一系列雷厉风行且环环相扣的具体措施。
对外,为破局,斩断宗室与蕃商垄断链条,首要措施是重设“均利社”碑,使各种物资限价透明化 。
将乳香、象牙、龙涎等九种贵重舶货的最高收购价镌刻于石碑,立于市舶亭前。
价格按月评议,由中小商贾、牙行、市舶司三方共定,宗室不得干预。
其次,引入“鹰船”竞争,多元渠道进货,打破断货之险。
借由宗室压迫,将女儿温酒酒派至明州,以均利社分社名义,招大食苏哈尔商团、占城蕃长等十五艘巨舶来至泉州。
由市舶司出具“公凭”,承诺按碑价抽解,不加暗耗,使蒲罗辛之流的“禁运”策略失效。
再次,市舶司公开“抽解则例”,废除暗耗,重塑信用。
细色十取一、粗色十五取一,银货三十取一,全部榜示,取消“桥脚加耗”“和买七折”等陋规。
每旬公布实收数字,许百姓查核,差一毫即杖书手(写告示之人)。
其四,派兵护送外洋船,重建“官护”信誉。
水师每日派哨船四艘,于岱屿门至洛阳江口巡曳,外船入港即护送三日。
巡船旗上大字:“官护公平,暗抽者斩”,以壮声威。
对内立制,堵死漏洞。
其五,重刻“公凭”票根,一票两联 。
船户持“外联”出海,市舶留“内联”,返港时两联对照,差一件即没官。